中華民國第四十七屆世界兒童畫展桃園市作品比賽徵集

一、徵集對象:本市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。
二、參加作品:
(一)、類別:
1.個別創作:繪畫、寫意畫、寫生畫、水墨畫、貼畫、版畫、美術設計。
2.集體創作:(作者三~四人)。
(二)、規格:
1.個別創作40×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,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。
2.集體創作(全開紙為限)。
3.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(並請裱妥)。
(三)、內容:不拘,但必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品,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,請少用彩色筆作畫。
(四)、參加數量:各學校按班級數送件(國小每校最多六十件,國中最多四十件,幼稚園最多三十件,集體創作每校最多三件)。
(五)、收件方式:
1、 一律採學校網路報名、團體送件,不受理個人報名,請參賽者於4月13日前將作品及填寫完整之報名表(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)交到訓導處訓育組。
2、 全校送件數超過六十件時,抽籤決定參加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