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09年4月6日起,請本校教職員工生務必戴上口罩

主旨: 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因應防治「武漢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病」
特別實施計畫-(1090401-3號通報)

說明: 為加強防範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蔓延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保持社交距離訂出規範,原則上社交距離要保持室外至少1公尺,室內至少要1.5公尺,爰此,本校擬自109年4月6日起,請本校教職員工生(含所有進入本校執行業務人員)務必戴上口罩。

開學注意事項

親愛的家長您好:

下周二(2/25)是開學日,請家長利用這幾天的時間調整孩子的作息,並檢查孩子的寒作是否完成!

以下事項請留意:

1.早上7:50前到校,進校門要量額溫,請遵守規定!

2.孩子若發燒,請來電0983159259請假,並在家休息!

3.帶寒作單  作文一篇 成績單(請記得簽名)

4.開學日讀整天,請帶餐具,穿運動服!

5.不限制孩子一定要戴口罩上學,但要放備用口罩在書包,以備不時之需!

6.學校環境會作消毒,也請交代孩子做好自身的防疫措施!

7.請隨時留意校網及班網的最新訊息!

舊衣義賣時間3/3、3/4,早上8:10-10:00

學校訂於3/3(二)~3/4(三)舊衣義賣,每件30元,請有需要的家長到校添購!

說明:
一、舊衣義賣時間是3/3、3/4,早上8:10-10:00。
二、若天氣良好,將於大門口舉辦舊衣義賣。
三、若下雨,則於大川堂舉辦,家長由警衛室量體溫進入。
四、若欲捐贈本校制服、運動服和帽子,請洽學務處生教組。謝謝!
五、舊衣義賣所得全數捐至本校仁愛基金,提供給需要的學童繳交註冊費或午餐費。

有關開學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措施

主旨:  有關開學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防疫措施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 
說明:   
一、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863號函辦理。  
二、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延至109年2月25日開學,學校應於開學前規劃防疫整備工作及盤點校內防疫用品,開學後相關防疫措施如下:  
(一)  學生及教職員工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,建議到校前先在家量測體溫及紀錄之,如有生病、發燒或感冒者,建議在家休息,不要到外接觸人群,落實生病不上班、不上課原則。  
(二)  學校應安排適當動線、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(額)溫槍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,倘有發燒或患病疑慮者應安排單獨安置空間由學校人員照顧,並儘速就醫。另學校於學生量測完體溫正常後,可用貼紙區分,以利教師辨視學生體溫量測情形。  
(三)  口罩為重要防疫物資,目前由中央統一調度分配學校應急用口罩,俟配發本局後,將立即通知各校領取,供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於校內出現發燒、咳嗽、喉嚨痛、呼吸急促等不適或緊急狀況者配戴。正常健康之學生及教職員工無須戴口罩,有呼
吸道症狀者則務必配戴口罩,學校應以多元管道向學生、家長及教職員工宣導正確配戴口罩之時機,避免造成學生及家長恐慌。  
(四)  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保持勤洗手習慣,學校應提供足夠洗手時間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,亦應逐一檢視洗手設備,於疫情期間調整適當水龍頭出水量,發揮勤洗手防疫之效。  
(五)  學校應維持教室內通風,並針對教職員工生易碰觸之地方,如門把、桌面、遊具、扶手、廚房及廁所等,應每日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環境消毒及清潔工作。  
(六)  校外人士(如家長、廠商、志工與訪客等)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手部消毒措施,降低傳染風險。  
(七) 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,如為確診病例接觸者,需進行居家隔離,而109年2月6日起入境民眾如有中港澳旅遊史(如港澳生)及109年2月10日起自中港澳轉機得入境臺灣者(如外國學生),需列入居家檢疫14天。學校如有學生須進行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,學校應主動關懷及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。  
三、  檢附109年2月5日修訂之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」辦理,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(網址:https://www.tyc.edu.tw/index.jsp)/首頁/肺炎防疫/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下載。  
四、  相關資訊請逕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
(網址:https://www.cdc.gov.tw/)/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五類法定傳染病/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項下查詢,亦可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管家,以獲得最新防疫資訊。  
五、  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及國小教育科,請協助轉本市各社區大學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知照辦理。

同安國小給家長的一封信

親愛的家長,您好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01.31 09:29修

依照疾管署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 監測資料顯示,臺灣目前已有本土確診個案,且全球病例數快速增加中。

這種2019新型冠狀病毒傳染力強,潛伏期多達14天,在潛伏期間也具有傳染力。為了一同守護全校每個家庭的健康,請大家配合以下幾點事項:

  1. 若您或孩子近期曾由中港澳出入境,請於入境台灣後 14 日內自主在家休息,避免到校上課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  2. 請家長每日出門前協助孩子量體溫,並將孩子的體溫寫在聯絡簿上,若出現發燒(耳溫 ≧38℃)應通知學校、儘速就醫,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,如出現咳嗽 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。
  3. 疫情擴散期間避免出入公共場合,保持經常洗手習慣(每次洗手應超過20秒),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。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,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、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,更應立即洗手。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、鼻子和嘴巴。
  4. 為防堵疫情出現傳染漏洞,即日起校外人士(如家長、廠商、志工與訪客等)非必要請勿進入校園,如需進入校園時務必配合量體溫、酒精消毒雙手及戴口罩。有呼吸道症狀之教職員及學生亦請務必配戴口罩,並儘快就醫。

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。衷心希望每個家庭都能平安度過這次的疫情,讓我們同心協力,一起守護孩子們與每個家庭的健康。

同安國小關心您

各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措施

主旨:  有關各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措施一案,請查照。  
說明:   
一、 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2月1日及109年2月2日通報辦理。  
二、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,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2日決議,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109年2月25日(星期二)開學,針對寒假期間課輔及營隊活動者,若經學校審慎評估確定停止辦理者,請學校務必及早通知學生家長並與其妥善溝通說明;如仍維持辦理者,請各校務必安排於通風環境內進行,並落實環境清潔及消毒措施,以減少群聚交叉感染風險。另考量本市公幼寒假課後留園兼具托育及照顧性質,倘經校(園)方評估停辦,應與家長妥善溝通,若家長反映仍有送托需求,仍請園方依原計畫開辦,開辦期間則依防疫管理措施落實師生健康管理。  
三、  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,請每班每天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消毒清潔工作。若為正常健康之教職員工生無須戴口罩,建議到校前先在家自主量測體溫,並勤洗手,若有生病、發燒或感冒,建議在家休息,不要到外接觸人群,亦請各校運用校內耳(額)溫槍協助無法在家量體溫之學生到校量體溫。  
四、  各校(園)由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學生及教職員工,請前述人員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,避免到校上課上班;另教職員工並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假。  
(一)  自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學生,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,無需核予假別,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  
(二)  自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職員工,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,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。  
(三)  自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公立學校教師(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),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,請依以下事項辦理:  
1、  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公立學校教師(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)無症狀但有「湖北省」旅遊史,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(居家檢疫)期間,核給公假。  
2、  其他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公立學校教師(含公幼園長及教保員)無症狀者,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,得以病假登記,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,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。  
3、  私立學校教職員,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。  
五、  為確實掌握本市各級學校自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教職員工生人數,請各校(園)應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、調查、記錄並回報(「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」如附件),倘學校已有相關調查資料,請即時回報各業務科,並至遲於109年2月11日(星期二)中午前回傳紀錄表予本局,俾利本局掌握校園教職員工生自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情形並進行校安通報,如學校無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教職員工生者,則免記錄回傳,記錄表回傳聯繫窗口如下:  
(一)  幼兒園(含公立學校附幼)聯繫窗口:幼兒教育科,傳真:(03)339-5263。  
(二)  國小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聯繫窗口:國小教育科,傳真:(03)335-8254。  
(三)  國中聯繫窗口:國中教育科,傳真:(03)336-7101。  
(四)  高中職聯繫窗口:高級中等教育科,傳真:(03)332-0515。  
(五)  社區大學、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、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中心聯繫窗口:終身學習科,傳真:(03)336-1044。  
六、  檢附教育部通報1份,可逕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「首頁」(網址:https://www.tyc.edu.tw/index.jsp)/「訊息公告」/「最新消息」項下下載運用。  
七、  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及國小教育科,請協助轉本市各社區大學、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知照辦理。  
八、  有關各校(園)教職員工請假事宜,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各校人事室或本局人事室。  

以上事項敬請同安國小全校學生及教職員工全力配合。
另依據說明段五,若有自中港澳入境(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)之教職員工生,請於2/11前與學務處聯繫以完成記錄表並回報,謝謝!

同安-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