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09/01開始申請

♥補助對象:
1.就讀桃園市合法立案教保服務機構
2.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(年齡區間107.09.02-109.09.01,含暫緩入學幼生)
3.設籍桃園市

♥開放申請時間與網址:
時間:114.09.01(一)-114.09.04(四)
網址:https://child.tyc.edu.tw/
(非申請時間系統不開放)

♥注意事項:
1.存摺封面限請領的幼生或監護人。
2.經費未入帳前勿更換、撤銷或註銷存摺。受款人姓名與存摺戶名須相同。

3.若幼生與家長不同戶籍,請提供兩份戶籍資料。
4.受款人帳戶請以郵局帳戶為主(免手續費)。
5.補助款預定114年10月份由教育局直接匯入家長帳戶。

♥申請流程:

分類: 活動照片。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