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(連結在此)
★關於11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2歲至未滿6歲幼兒就學補助說明如下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69948號函辦理。
二、111學年度起子女就讀公立教保服務機構者,家長每月繳交費用較111年7月再減繳新臺幣(以下同)500元,第1胎不超過1,000元,身心障礙、第2胎、第3胎、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「免繳費用」。
三、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費用,將於幼生管理系統就學補助資料確認後再行發放註冊單。若今年有低收、中低收相關證明,請提供資料給班級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