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級生活公約

轉達與宣導學校重要訊息
班級生活公約

請同學不得以任何學用品或可取得工具、素材
及各項物品,作為威嚇或丟擲他人的替代品,
例如作業、紙張及課本都一樣,目視所及,
沒有之一,玩樂嬉戲也不行。
「不小心」或「不是故意」,並不能推卸責任,法律看的是其當下行為能力認知與因果關係,所以不是「不小心」或「不是故意」就沒有責任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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